變裝皇后是「人妖」嗎?三個常被混用的詞
先講結論:「人妖」這個詞很落伍,而且它講的也不是變裝皇后。
這個詞在講誰
過去在華語圈,這個詞通常指向兩種人:
跨性別女性——性別認同為女性的人。這跟做不做變裝完全無關,是一個人怎麼認識自己。
泰國觀光秀場的表演者——那些秀裡的表演者,多數也是跨性別女性。這是一個成熟的觀光產業,有自己的產業結構與表演傳統,跟西方的 Drag 是各自長出來的文化脈絡。
變裝皇后不一樣
變裝是一份工作、一種表演形式。下台卸妝後,皇后們也有自己的人生。
而且皇后可以是任何性別認同的人——順性別男性、跨性別女性、生理女性都有。
把兩者混為一談,等於把演員跟他所演的角色劃上等號。你不會因為某個演員演過壞人就認定他現實人生也是壞人;同樣的,你不能從一個人在台上的樣子,推論他下台之後是誰。
但這三件事也不是互斥的
這裡有一個關鍵的補充,很多人講到這裡就停了:
同時也是變裝皇后。
這兩件事可以同時成立。三欄並排的說明容易讓人以為它們互斥,但實際上它們是三條獨立的軸線——可以重疊,可以組合。
那這個詞本身呢?
「人妖」從一開始就帶著獵奇跟貶低。
它把一群人放在「奇觀」的位置上——不是「一個女人」,而是「一個怪東西」。這不是語感的問題,是這個詞的構造本身就是這樣:妖,非人。
當事人普遍不會接受這個稱呼。這件事不需要辯論,因為被指稱的人怎麼想,本來就是唯一的判準。
(附帶一提,英文的 “ladyboy” 有同樣的問題,翻譯或字幕時建議避免。少數情況下,這個族群的人會自己拿它來反諷,但那是當事人的權利,不是外人可以借用的。)
台灣的「反串秀」是另一條脈絡
台灣早年的反串秀,跟現在的西方變裝文化也不是同一件事。
它有自己的歷史——歌廳秀、綜藝節目的反串橋段、紅頂藝人。
廣義來說,它帶有變裝的演出形式,但在內涵,它與 LGBTQ+ 沒有連結。變裝文化,談的是性別、是政治、是反抗、是賦權。
這條脈絡值得單獨講一集,之後會做。
最後
大部分人講這個詞沒有惡意,是從小聽到大的習慣。知道了下次開口,先想想這個詞會不會傷人。